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及时登陆门户网站,如实录入经营范围、章程(合伙协议)、注册资本缴付和经营场所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商事登记机关将上述内容上传至门户网站并予公示。同时,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企业应于企业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并予公示。以下是珠海市工商年检简单的流程:(一)登录企业通过工商网站http://gsxt.gdgs.gov.cn:81/aiceps/liaisonsLogin.html进入网上年检平台(